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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启动
3县企业可联合高校院所共建
记者5月14日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现已启动2024年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这也是《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于今年4月13日起施行后,我市首次组织市工程中心申报。其中,高校在未建有市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以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市“2+1”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企业可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市工程中心。
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单位不再受理申报
2024年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要求,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惠州市内。同时,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给予倾斜支持,上述辖区的企业可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市工程中心。
其中,企业、科研机构、医院只能申报1个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校在未建有市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以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市“2+1”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
据了解,首次申报的单位,可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yf/login/hz)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更新单位基础信息后进行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申报填写信息时,统一使用市工程中心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市工程中心名称应为“惠州市+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7:00。7月22日17:00前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本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
记者发现,《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对申报条件有着明确规定。其中,申报单位须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3年内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同时,申报单位应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和技术领域明确,具备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能力,在本领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以及应有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具备开展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的原值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申报单位还应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具有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的能力。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原则上市工程中心主任应由申报单位全职人员担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人员总数的60%(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市工程中心的,可包含联合共建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50%)。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惠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