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税费缴纳流程做“减法”,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

  惠州日报讯 (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邹铭)“税和费可以一次性缴纳,越来越方便了。”日前,市民周女士和刘先生来到惠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一次性缴纳转让方、受让方应缴登记费和税款,成为全市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服务首位体验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市自然资源局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通力协作,在实现一手房办税、登记线上“一窗办理”基础上,拓展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内涵,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给群众税费缴纳流程做“减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费同缴”服务主要是将存量房转移登记环节所需缴纳的登记费和税款合并为一笔支付订单,申请人只需通过手机“扫一扫”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即可线上一次性缴纳登记费和税款,后台将自动清分入库,交易发票、税收完税凭证自动生成,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和便利度。

  记者获悉,目前“税费同缴”服务适用于存量房过户登记业务。市民通过微信“扫一扫”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收件单的缴费二维码,就能一次性缴纳过户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

  缴费完成后,市民可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不动产登记费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和电子发票。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全市推广不动产登记办税“税费同缴”服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拓展“税费同缴”应用场景,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编辑:洪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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