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省首个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官全覆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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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全省首个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官全覆盖城市

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设专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署法治领域改革,提出“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司法局紧扣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2021年高标准完成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获司法部肯定并向全国推介;2022年主动承接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设立涉企行政复议联系点工作,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作用;2024年初,省委依法治省办选定我市和深圳、佛山市南海区试点行政复议官工作。

  目前,我市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高素质人才保障,也为全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实践支撑。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官,汪金牛、伍双双、黎锡文、陈宁、张元媛、黄加亮、钟远忠7人被任命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官。

  至此,惠州在全省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中率先迈出历史性一步,市、县(区)两级政府共任命行政复议官27名,成为全省首个市、县(区)两级政府均任命行政复议官的地级市,奏响了全面深化行政复议官改革的冲锋号。

市政府行政复议官任命仪式上,7名市政府首批行政复议官向宪法宣誓。

  列入试点

  被赋予全省行政复议官改革试点任务

  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是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举措。

  2020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规定“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业队伍”。《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要“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2021年5月,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由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官以及评价、表彰制度”。

  今年1月,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选定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南海区试点行政复议官工作,并赋予惠州市行政复议官改革试点任务。

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

  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也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内在需要。

  据介绍,行政复议队伍是保障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法律对行政复议人员没有明确统一的称谓,也没有对其任职条件、任命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缺乏制度支撑。衡量一个社会职业是否成熟,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是否存在相应的职业群体。探索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官工作应运而生,行政复议官对于解决办案权威性和公信力不足、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不强、队伍稳定性较差等问题有促进作用。基于行政复议人员的行政性和准司法性,行政复议官的称谓准确表达了其身份性质和法律地位。

  我市曾高标准高质量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基础好,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工作扎实有效,成功入选全省行政复议官工作试点。

  有效推进

  让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有制度支撑

  我市迅速行动、有效推进,全力以赴做好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

  市司法局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通知要求,梳理出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市司法局具体落实好试点工作。

  对此,我市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政治处、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保障科等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主要对接省司法厅和沟通联系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调研论证、起草制度文件,负责日常工作和每周召开研判推进会。

  同时,我市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组织人员开展走访,对全市行政复议人员进行摸底,掌握底数,并广泛收集山东、浙江、安徽、甘肃等省份10余个地市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的经验做法,与深圳、佛山南海区保持紧密联系,互学互鉴。

《行政复议法》读本和宣传资料。

  围绕行政复议官任命条件、执业规范、职业待遇和保障等核心问题,市司法局广泛听取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呼声,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府办、市财政局等单位意见建议,并组织高校学者、行政法专家和行政复议实务人员对有关问题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论证。

  我市还印发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明确行政复议官任命条件、任命程序、执业规范、履职保障、评价考核、激励及退出机制,这些基础性文件让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有了制度支撑。

  同时,我市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官任命工作,全市目前共任命行政复议官27名,其中市本级7名、惠城区3名、惠阳区2名、惠东县2名、博罗县4名、龙门县1名、大亚湾开发区5名、仲恺高新区3名,成为全省首个市、县(区)两级政府均任命行政复议官的地级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主要成效

  为全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

  “我市高标准设置行政复议官任命条件。”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主要成效时说,基于行政复议官行使的行政复议权具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不能委托行使,我市要求行政复议官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包括具有法制工作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参公管理人员。同时,基于行政复议法对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要求通过法考的规定,我市要求行政复议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自2018年1月1日以前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期间一直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工作的也符合条件。此外,须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一年以上,开展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评价,经考核合格。

  通过试点工作,我市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行政复议官运行机制。依据中央和省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省委依法治省办试点工作通知等规定,以及行政复议工作实践中已经形成的经验做法,我市对行政复议官的执业规范、职业保障、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进行规定,没有做超出法律、政策和实际的创新。

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放日活动。

  如对行政复议官的权利、义务、禁止行为、应当回避情形、不受干扰办案、办案时人身受保护等进行执业规范,保障其依法高效履职;规定从行政复议专项经费中安排与行政复议官履职相关的调研、培训等工作经费,支持行政复议官与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建立行政复议官配备辅助人员等职业保障措施;将政治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能力等作为评价行政复议官必须具备的“六种能力”。此外,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复议官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出席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官任命仪式并致辞。他认为,惠州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很好地落实了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的行政复议官改革试点任务,为全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实践支撑。

  工作计划

  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

  当前,全市行政复议官已达27人,行政复议官相关监管和运行机制已建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条件已经成熟。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复议官在提升办案质效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上要有所作为,要通过办案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力军。

  如严守政治标准把牢行政复议的前进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扭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这个“牛鼻子”,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增值服务的应用场景,加强“六种能力”建设,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职责使命,优化涉企行政复议办案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厚植为民情怀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持复议为民、能动复议,把便民为民作为工作导向,把公平公正作为目标追求,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接下来,我市将以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官为契机,加快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示范带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供高素质人才保障。

  我市将把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与行政复议具体办案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官执业规范、职业保障、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规定,不断优化完善行政复议官运行机制。

  同时,加大探索力度,科学设计行政复议官分级分类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队伍,为行政复议官配备辅助人员;加强储备人才培养,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行政复议岗位,增强行政复议官储备人才队伍。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伍双双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