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根治欠薪工作,
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官网发布了《2024年第二季度用人单位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
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下称《名单》),
《名单》显示,
惠州8家企业被通报,
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广东万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163名工人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工资2710647元;
惠州市爱佳电机有限公司拖欠2名员工工资141532.5元;
惠州市宝鑫隆工艺品有限公司拖欠4名员工2023年6月至11月工资73930元;
惠州市鑫荣科技有限公司拖欠2名员工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工资35100元;
惠州市宝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104名员工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工资1027578元;
博罗县同乐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拖欠52名员工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工资1310869.99元;
惠州市欧森家居有限公司拖欠335名员工2023年12月至2024年3份工资1788487.62元;
致玮精机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拖欠53名员工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工资1944618元。
查处和整改情况显示,广东万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博罗县同乐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欧森家居有限公司、致玮精机电子(惠州)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另外惠州市宝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爱佳电机有限公司、惠州市宝鑫隆工艺品有限公司、惠州市鑫荣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社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单位及个人予以限制。
来源:惠州头条app(惠报全媒体记者骆国红)、@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