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出故障车主欲换车遭拒 两机构介入调解结局圆满

  近日,王女士将一面写着“维权先锋显担当 行业清风护民生”的锦旗送到惠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对该协会高效公正处理消费投诉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5个月前说起。去年11月底,王女士和丈夫在位于市区江北的某高端汽车品牌4S店花4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整车进口的汽车,并于去年12月8日提车。今年2月27日,王女士的儿子将行驶了8100多公里的车辆开到4S店进行首保时,发现车辆出现了质量问题。“花了这么多钱,买了一辆有问题的车。”王女士一家随即与4S店进行沟通协商,提出更换一辆新车的诉求。

  4S店相关负责人认为,王女士家购买的这辆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时间和里程都已经超出了“自三包(修理、更换、退货)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的范围,不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更换或退货的相关条件,无法更换新车,但车辆仍在三包有效期内,可以免费维修。

  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4月17日下午,王女士向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消委会”)投诉。惠州市消委会收到投诉后,立即联系4S店了解情况并开展第一次调解,但王女士与4S店仍分歧较大。为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惠州市消委会发挥消费维权工作站作用,联合汽车流通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站——惠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惠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毛红介绍,协会接到惠州市消委会转来的投诉,随即联系当事双方深入了解情况,并开展调解,“一方面,我们向王女士一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增强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与4S店深入沟通交流,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双方权益的最佳平衡点。”

  经过惠州市消委会和惠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的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于4月29日签订调解协议,车辆不退换,由4S店免费更换相关零部件,并提供相应免费维修服务。

  “很感谢惠州市消委会和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的调解,帮忙解决了这个问题。”王女士说,这次消费维权经历也让她意识到,了解法律法规非常重要,依法、理性维权有助于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惠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大宗消费时(如购房、购车等),一定要认真了解、预购产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过程中如遇到消费问题或纠纷,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理性维权。

  惠报全媒体记者香金群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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