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7月29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欧阳絮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25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民生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共投资等方面开展审计,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保障民生福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保驾护航。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突出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力宏观政策提效、改革举措落地、惠民生解民忧、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以审计监督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对教育、养老、医保、就业等民生政策和资金落实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突出预算执行监督重点,推动党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保障财政资金合规、安全、高效运行。统筹发展和安全,重点关注财政运行、“三保”保障、政府债务管理、国企国资运营等风险情况,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健全审计整改落实机制,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严肃查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巡察监督、财政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规定,将本次会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在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26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