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学校当收费主体、校内老师“教不了”的才给机构
中小学要取消晚托?8月31日,广州一些小学发布通知“暂停素质托管的报名与收费工作”,引起不少家长对“晚托取消”的担忧。记者调查发现,“晚托取消”纯属谣言。因省教育厅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作出新要求,强调学校要积极承担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以学校为单位收取。而且,素质课程项目和收费标准都有变化,因此各校暂缓收费,待细则确定后,再启动课后素质课程服务。
多所小学通知暂停晚托报名与收费
8月31日,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龙口西小学等学校家长收到学校暂停校内课后服务(晚托)报名和收费的短信通知。
一所小学的短信内容为:“按上级通知要求,教育局将规范校内课后第三方素质托管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所以从本通知发出起暂停素质托管的报名与收费工作。已报名缴费的暂由机构保管。具体操作办法待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后再通知。”
此举引发不少家长担心。“家长之间都在说晚托要取消,还有的家长问,是不是课后托管出了什么问题?”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家长们很担心孩子放学后会没人管。
调整由于课后服务有新规
龙口西小学陈武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暂停素质托管的报名与收费,是因为接到上级最新通知,对校内课后第三方素质托管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标准,将有所调整。等具体细则确定后,学校会尽快安排启动素质类晚托,家长们不必担心。
多位中小学校长告诉记者,素质类晚托变化的原因,是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0号)文件发布,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收费主体、素质课程的项目和授课教师等,作出了最新要求。因此,9月新学期,广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要按照新要求作出调整。
主要变化1:限制引入第三方机构
新的课后托管政策要求与以往有何不同?
记者比较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1号)(以下简称“原要求”)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0号)(以下简称“新要求”)两份文件后,发现有如下几点不同:
在课后服务内容方面,原要求的“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在新要求中,表述改为“坚持以基本托管为主,课后兴趣类拓展课程为补充,开设辅导答疑、学业拓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体育锻炼、阅读朗诵、德育实践、校外活动等活动课程。”
对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新要求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原要求规定:“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而新要求则要求:“本校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得引进第三方机构代为提供师资服务;本校开展的活动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也就是说,本校老师“教不了”“做不到”的,才能引入第三方机构。
新要求对校外机构的服务时间也作出了限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时间按周计算,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周课后服务总时长的三分之一。
主要变化2:收费主体由机构变为学校
尤其重要的是,课后服务的收费主体由过去的第三方机构变为学校。新要求规定,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以学校为单位收取,按有关规定开具税务发票。由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作为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
新要求明确规定,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课后服务费标准。收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公办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同一区域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
监管方面,要加强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实施情况,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的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退出,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培训资质。
有校长表示,新要求的本质是加强学校的主体责任,对课后托管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