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实施新规,存取款超5万元需说明动向

  孩子们孝敬的红包、长辈给的压岁钱、公司发的年终奖……最近,不少市民手中的现金多了,银行的存取款业务也跟着热闹起来。不过,有存取款需求的市民要注意了,春节前央行发布新规,从3月1日起,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大额现金并不是你“爱存就存,爱取就取”,新规即将实施,将对普通老百姓会产生何种影响?

  下月起存取超5万元需登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增加管控,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其中明确规定,个人存取现金单笔超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金融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单笔5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不再是“爱存就存,爱取就取”,银行将会进行调查,审查这笔交易的来源去向是否正当、合法,如果存款人对存款来源和去向不如实回答或答不上来,银行将会拒绝办理业务。

  新规一出,就迎来一片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会让存取款手续更为繁琐,给业务办理带来麻烦。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已有多年没有存取过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现金,因此新规对自己几乎没有影响。

  合法来源存取款不受限制

  那么,以后存取款是不是不能超过5万元了?并不是。市民的合法收入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身份真实有效,资金来源或用途正当,一次性想存取10万、20万元都没问题。

  “来柜台存款的,如果超5万元,我们以前也会核实存款人身份,询问资金来源,此次新规只是强调了这个步骤;而取款如果超过5万元,不但需要银行卡和身份证,还需要提前一天预约。”惠州江北一家国有银行的大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另一家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人对新规产生了误解,以为办理存取款不能超过5万元,事实并非如此,新规并不会限制储户的存取款数额。按照《办法》,大额存取现金并不受到限制,只是客户在存取现金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汇时手续会复杂一些,需要增加一项程序来核实相关信息、填写自己的资金来源或者资金用途。“只要是合法来源和用途的存取款,银行不会过多干预,只有很频繁或者是有比较明显问题的存取款,银行才会干预。银行机构核实相关信息也是出于对储户的财产安全及合法用途考虑,谨防诈骗。”

  有网友表示,新规如此繁琐,那是否可以将资金分批存取?比如本来打算存取款20万元,为防止银行方面展开调查,可以每次存取49999元,分多次存取。对此,我市银行人士表示,这种做法行不通。在短期内频繁进行存取款,银行系统会检测到,依然会要求操作者配合以上调查。

  银行这样做,一是为了严防电信诈骗,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二是为了防止洗钱。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是为了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

  金融机构需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除了个人存取款设限外,《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或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客户签订金融业务合同且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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