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下午,
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紧急通报”:
10月3日确诊病例陈某明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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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在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电话后,不执行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等相关防疫规定,且不佩戴口罩步行到公共场合随地吐痰,造成其携带的变异毒株在社会面传播重大风险,行为十分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已对陈某明进行立案侦查,并将依据其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眼下,
正是惠州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候,
个人健康防护一刻不能放松,
要坚持做到
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不聚集、不扎堆、
勤洗手、常通风,
而违反防疫法律法规行为将被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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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制作:朱思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