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素青:聚焦重点任务找准民政工作坐标点和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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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素青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重点任务找准民政工作坐标点和发力点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素青表示,惠州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中全面梳理涉及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找准民政工作的坐标点和发力点,聚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民政各项工作高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建“三大圈层”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吴素青说,市民政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聚焦城市“夹心层”,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为更好兜好民生底线,我市建立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第一圈层为低保特困人员约6万人;第二圈层为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口约4350人;第三圈层为突发急难需临时救助人群2839人。”吴素青说,惠州不断提升保障水平,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83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提高到1413元/人·月;先后为困难群众增发价格临时补贴5次,为6万余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11月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等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约5.4亿元。今后,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发挥一线社工贴近群众的优势,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物资救助、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今年7月30日,惠州市长者服务之家示范项目——惠民九如康养中心投入运营。这是该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老人身心状况。

  试点建成16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

  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吴素青表示,为更好地推进基层治理,在体制层面上,市民政局配合市委编办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定位,让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上来,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做到更加便民。另一方面,指导全市1043个村、273个社区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值得一提的是,我市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在全市选取16个村(社区)作为“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创建点,以点带面推动各县(区)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例如,针对惠城区江南街道祝屋巷社区下角村存在垃圾死角、居民缺乏公共活动场地及设施等问题,市民政局筹集100万元,将一处原本杂草丛生的荒芜之地打造成2000多平方米的“福彩园”,与西湖景区相得益彰,既美化了鳄湖周边环境,也为下角居民提供了公共服务场所,同时也为行人提供了便民服务设施。

  创新党建轮值制度增强社会组织凝聚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这为我们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吴素青说,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有3500多家,现有社会组织数量在广东21个地市中排名第五。近年来,市民政部门坚持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的灵魂塑造,增强社会组织对党组织的归属感,确保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2年2月起,我市创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轮值制度,由社会组织党组织轮流担任轮值党组织,目前已举办了4次社会组织党建轮值活动,共有330多名社会组织党员参加。如首次党建轮值活动,市民政局在发动20多家社会组织到惠城区芦洲镇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同时,动员他们分别与芦洲镇各村结对子,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展。此外,针对社会组织发展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市还成立了广东省首个地级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调解社会组织矛盾纠纷。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就业服务活动49场,发动407家社会组织、267家会员企业提供1.13万个就业岗位。

  市民政局致力于引领社会组织参与“进乡村、助振兴”“拓岗位、促就业”等行动,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功能。我市“1003”疫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发动525家社会组织党组织、5万多名志愿者多次协助街道、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13家企业线下商品流通问题。

  新建小区每百户配建20平方米养老设施

  养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惠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60.7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0.05%。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41.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6.83%。

  近年来,市民政局通过开展需求调研、完善配套政策、建设普惠养老服务网络、发展老年福利等措施,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021年底,我市出台了《惠州市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对住宅区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进行规定(新建每百户20平方米,老旧每百户15平方米),并且对建设标准作出细化要求。此外,我市还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办法,按照镇(街)长者照护之家、村(居)长者服务站要求建设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和5万元。

  我市还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43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普惠性养老服务。今年7月30日,市长者服务之家示范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总投资2118万元,开放床位195张,基本实现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三位一体。通过新建、利用既有建筑改扩建或功能拓展等方式,在街道、乡镇范围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到2025年覆盖率达到60%以上,并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刘俞伶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