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非凡十年】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原标题: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为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严字当头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在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上积极作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年来,全市共收到检举控告20071件,立案13314件,处分10975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30人,持续释放严惩腐败的强烈信号。积极配合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探索创新办案模式,深化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查办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强化办案安全软硬件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加大信访举报跟踪督办力度,实现检控类举报、实名举报100%处置。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机关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

  同时,深化标本兼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有效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每年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作廉政辅导报告,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10期,编印反腐倡廉教育读本12本、拍摄警示教育片19部,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


市纪委监委党员干部参观高潭革命历史陈列馆。

  整治“四风”

  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正风肃纪不止步的决心,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私人使用粤O牌车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市县镇三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机制,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处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四风”问题,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断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1起,处理1726人,处分1436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96个。

  坚持纠陋习与树新风并举,结合全市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开展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大力纠治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歪风陋习;协助市委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教育整治,着力解决精神不振、不愿担当、不求作为、脱离群众、贻误发展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作风纪律保障。

  为民解忧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果。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重点对环境保护、民生等6大领域29个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十年来全市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719条,立案9489件,处分7205人,有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动纠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办市、(县)区两级社保系统违规办理社保工龄补缴业务案,促使205名违规参保人员退还养老金1080.12万元,追回涉案赃款453.12万元。推动职能部门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帮办”专窗60个、组建团队53支,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全面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强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一线核查工作,累计走访核查贫困户40589户、抽查复核行政村1273个,深入全市7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专项异地交叉检查,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残疾人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村村通自来水落实不到位问题“回头看”,有效促进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从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健全完善“四同步”“双专班”常态化机制,落实领导包案直查督办制,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

  深化改革

  健全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一案双报告”“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等4项中纪委、省纪委试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推动成立市、县(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向2个功能区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对全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市、县(区)两级派驻(出)机构改革,明确派驻(出)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动派驻实现全覆盖。制订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职责清单、考核等制度,完善对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等机制。分类推进市管企业和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设市管企业监察专员办公室,推动市管高校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

  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打通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关键环节,建立通讯信息快捷查询机制、反洗钱银行查询协作配合机制,健全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在案件管辖、提前介入、移送程序、强制措施等环节上实现无缝对接。出台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制度,制订规范文书70多套,逐步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政治巡察

  高质量实现巡察全覆盖

  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全市巡察机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统筹推进常规巡察、交叉巡察和教育惠民、乡村振兴、涉粮问题、村级换届纪律等专项巡察,不断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制订巡察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审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高效监督合力。

  为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我市统筹推进县(区)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机构,指导县(区)规范高效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形成市、县(区)巡察“一盘棋”。2017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共巡察党组织700个,发现问题28160个,移交问题线索1355条,市、县(区)两级均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深化拓展巡察成果,建立健全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和整改情况通报常态化机制,推动建立市党政班子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机制,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出台以巡治本工作意见,推动被巡察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未巡先改。配合组织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干部“深调研”和巡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创新开展“巡察画像”工作,精准为市委考察干部、选人用人、管党治党提供决策参考。

  夯实队伍

  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锤炼党性、坚定信念,进一步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扎实推进全员培训,通过主题党课、学习讲坛、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多种渠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导向,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盘活编制和职数资源,全面打通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以及县(区)纪委监委之间干部流通渠道,有效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激情。

  全面从严监督干部,在市纪委监委、5个县(区)纪委监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推动在2个开发区设立专人专岗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搭建干部监督基础架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依纪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双核查”、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守纪律 强素质 作表率”作风提升年等活动,重点对照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完善内控防范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登记备案台账,完善责任倒查追究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十年来全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42人,处分3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

  

编辑:海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