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非凡十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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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全覆盖制度优势

  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监督全覆盖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有力有效的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市纪委监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突出政治监督

  督促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聚焦“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聚焦“国之大者”做深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

  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脱贫攻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减税降费、治理超载工作等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推动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围绕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对隔离点管控、人员转运等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以及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做实日常监督

  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市纪委监委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注重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协作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综合用好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督导等方式,有力撬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健全抓早抓小机制,推动提醒谈话常态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步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7379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49.7%、35.9%、7.5%、6.9%,纪律的刚性约束不断增强。


市纪委监委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

  创新专项监督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上探索创新,市纪委监委出台试行规范函告工作指引,及时精准提醒干部注意廉政风险问题。制订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诬告澄清机制,及时给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紧盯关键领域、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市纪委监委探索完善重大工程廉洁监督专班模式,成立“丰”字交通主框架建设、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和全市存量土地处置等重大项目监督工作专班,督促完善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发现154个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真正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护航安全生产;出台《市纪委监委关于推动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开展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还建立全市企业及法人负面清单制度,将办案过程中查实有行贿行为的企业或自然人列入负面清单,接入惠州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遏制行贿违法行为。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三个一肩挑”权力运行模式的监督,推动设立镇(街)村(社区)监督站1237个。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袁畅 通讯员陈惜辉 李翠平 张宏忻

  

编辑:海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