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林进宽 张思勇)3月17日下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结合各自部门负责工作,就保护市容市貌、遵守公共秩序、使用公共资源、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和处罚制度,以及本领域涉及文明执法行为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等方面踊跃发言,重点从倡导与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还对其具体条款、行文用词、增删事项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今年立法计划中的审议项目,将于今年5月、7月、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委提案,负责一审及一审前的具体立法工作,目前处于一审前的阶段。我市创新立法方式、改进工作举措,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参与,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的全过程。3月4日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惠州文明网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召开三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接下来还将面向县(区)等征求意见。

  据悉,2012年深圳首开规范文明行为的立法先河以来,目前全国共出台了194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包含了11部省级地方性法规、183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另外还有5部地方规章。广东省21个地级市已有10个城市颁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个城市正在制定中。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