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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嘉明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奋力谱写惠州人社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嘉明在惠州市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把手访谈活动中接受采访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人社工作作出了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社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人社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奋力谱写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福祉。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强化政府政策措施稳定就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就业,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盯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从岗位开发、供需对接、援企稳岗、创业扶持、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失业预防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今年以来,惠州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26万人,同比增长2%。截至目前,2022年惠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约3.3万人,整体就业率约为98.6%。
人社部门是就业工作牵头部门,吴嘉明表示,接下来市人社局将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继续实施“降、缓、返、扩、补、促”6个方面保主体稳就业扶持政策,助企纾困,打好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组合拳”;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聚焦便民惠民,大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促进全市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市人社部门深入实施“粤菜师傅”等三项工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这是惠州市“粤菜师傅”厨艺技能大赛比赛现场。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健全体系不断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近年来,市人社局不断完善符合市情、涵盖全面、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惠州社会保险体系持续完善、社保惠民水平不断提高。
据统计,今年以来,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种参保累计647.76万人次,征缴总收入233.19亿元。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调整为2649元,人均增加117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截至今年12月,我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500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297万张。
吴嘉明表示,接下来市人社局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要求,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社保惠民生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进一步简化业务经办流程,创新业务经办方式;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积极探索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补充工伤保险等多层次保障制度,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切实兜牢保发放底线,不断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坚持人才引领战略定位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近年来,市人社局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实施“博士惠聚工程”和“蓝领博士工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实现惠州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惠州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1家、博士工作站37家,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8家。
吴嘉明表示,人社部门作为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中的重要部门,将坚持人才引领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人才强市目标,一手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博士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生力军,深化职称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服务;一手抓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打出政策创新“组合拳”,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根本利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近年来,市人社局持续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开展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调处理案件4.33万多件,为8.2万多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1.5亿多元。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立案处理(处罚)案件795件,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市已建立11个派驻仲裁庭,通过开展流动仲裁活动,实现送“庭”上门,让群众少跑腿;全市76个镇(街)共设立84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每个调解组织都配有专人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吴嘉明表示,全市人社系统将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作,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研判,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完善调解仲裁法律政策,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畅通和规范劳动者诉求表达和维权渠道,维护好包括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各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