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河长办关于征求《爱护河湖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美丽河湖是幸福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市河湖长制的全面深入推进,全市河湖面貌显著改善,风景秀美的河岸湖畔亲水空间,成为城市标志性景观,市民群众最喜欢的观光旅游、休闲娱乐好去处。随着河湖岸边游玩人流量的增长,河湖沿岸违规垂钓和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河湖环境,有损惠州文明城市形象。河湖环境的保护需要全体市民共同维护,我办起草了《爱护河湖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群众意见。我们将汇总公众投票意见形成《爱护河湖文明公约》,以兹大家共同遵守。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1月26日至2月26日。

  爱护河湖人人有责,保护水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爱护河湖文明公约》请提意见

  爱护河湖文明公约

  爱护河湖生态,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河湖环境,为更加幸福的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添彩,是每一个市民的应尽义务,请遵守以下文明公约:

  一、不在禁钓区垂钓,违者收缴钓具。

  二、不进行炸鱼、电鱼、毒鱼等行为。

  三、不乱丢垃圾,钓鱼或游玩产生的垃圾随身带走。

  四、不往河湖排放污水、随地便溺。

  五、不在河边野营或烧烤野炊。

  六、不在河边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七、不围垦河湖、在河湖滩地垦荒种植。

  八、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九、不毁坏河湖堤防护岸等水利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标志牌、河湖长制公示牌等涉水标识。

  十、不容忍损害河湖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并加以制止或举报。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