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解读(以下简称《解读》),明确在惠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而且该项政策同样适合惠州商转公贷款。
《解读》的政策补充说明部分显示,目前惠州市民利用公积金贷款无论是购买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比例一致。其中,如果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20%(两成起),购买二手商品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30%(三成起)。具体首付金额,需购房者结合自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来判断。
此外,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同样适用于本市商转公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我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30%)。
《解读》还提及,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适应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购房者置业门槛,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更好地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减轻购房者经济压力。降低首付比例可以降低购房门槛,提升购房者的购房意愿,提高生活质量。二是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降低首付比例可以吸引潜在的群体进入房地产市场,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二孩以上家庭最高可贷72万元;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180万元。具体到其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
相关链接: 关于住房公积金,这些问题要知道
问题1:入职后,单位应从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问题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怎么定?缴存金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实行按月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2024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284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工资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754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7508元。)
问题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否都属于职工本人所有?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问题4:入职私营企业,单位需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每个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住房建设基金,具有强制性。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单位都必须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乃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按时、足额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题5:单位不给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三十七和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违规的单位一旦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缴存,强制执行的信息将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单位以后的融资、贷款、业务拓展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单位和职工都要自觉依法依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问题6:申请了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途中找到工作单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在职单位名下账户进行缴存吗?
答:可以的。自由职业缴存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同时撤销签订的《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办理所需资料为《惠州市个人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自由职业者完成账户封存后,由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对自由职业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转移启封即可继续正常缴存。
问题7: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
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惠州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东江时报记者邬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