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诈骗又升级!一女子被诈骗29余万元

  扮演“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

  制作所谓“逮捕证”、“通缉令”、“传票”对你进行迷惑和恐吓你害不害怕

  2022年2月10日15时许位于仲恺义乌广场的奉女士报警称被诈骗29余万元

  事情经过如何

  一起来看看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据奉女士来派出所自述说:

  2021年12月27日12时许,奉女士当时在厂里上班,接到一个自称是湖南永州公安局民警的电话,说她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在江苏银行贷款借钱,具体情况需要添加江苏公安局民警微信,她出于害怕便加了对方微信,对方就把工作证拍照发送给她,她相信后,跟对方解释说自己并未去江苏银行贷款借钱。

  等到了12月30日时,对方告诉奉女士在陈江有一个叫张某的银行经理诈骗了她,让她把银行卡号告诉他,他再去找张某了解情况。没过多久对方又说她是在网上购买东西被诈骗了,让她下载一款APP,并说在APP上买东西需要验证码关联,需提供验证码,她告诉了对方后,对方分四次转走了钱,等到2022年1月25日去取钱的时候,才知道卡里没钱了,立即打印银行流水才惊觉被骗报警,共计被骗29余万元。

  惠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

  诈骗套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诈骗分子通常会扮演“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制作所谓“逮捕证”、“通缉令”、“传票”进一步迷惑和恐吓受害人。骗受害人说涉嫌洗钱、贩毒、拐卖儿童、或者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冒名顶替骗贷、医保卡被冒用等,然后打着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的幌子,迫使受害人一步步掉进陷阱里,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或者缴纳各种自证清白的“保证金”索要银行卡及验证码,并要求受害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警方提醒: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2.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3.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或者支付宝等信息。4.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96110报警。

编辑:小丽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