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布《仲恺高新区非本区户籍常住人口申办享受常住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这意味着,仲恺高新区拟将最低生活保障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在惠州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打破低保申请的户籍壁垒。据悉,2021年,民政部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底,广东省发布《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作为国家级高新区,仲恺高新区拥有8000余家工业企业,是惠州外来人口的主要聚集地之一。数据显示,2025年,全区总人口约67.55万人,其中流动人口约44.82万人,占比高达66.35%。在此背景下,为解决外来人口中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仲恺高新区拟面向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开展异地申办低保待遇的试点工作。根据意见稿,家庭收入、财产等符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且至申请之日在仲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满2年(含2年)以上并能提供相应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或家庭,即可在当地申办低保。
非仲恺高新区户籍困难群众申办低保通过后,可享受与全区低保对象同等的民政救助待遇。此项试点工作涉及的新增救助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
与此同时,意见稿还要求常住地园区、镇街民政部门定期联系户籍所在地政府、定期探访受助对象,从日常管理着手,避免出现常住地、户籍地重复享受救助的问题。
此次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7月17日。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反馈至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李锦花,联系电话:0752-3278963,邮箱:ssjmzb@hzzk.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