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石湾镇一地划为高风险区

  关于博罗县石湾镇划定风险区

  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11月29日)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对我县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石湾镇兴业大道上河坊Q4区F栋(占地面积共约455平方米)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博罗县全域继续维持为低风险区(泰美镇、石湾镇划定的高风险区除外)。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格限制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公共场所均应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扫(亮)码等防控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石湾镇、泰美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泰美镇、石湾镇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加强图书馆、卡拉OK 、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网吧、酒吧、台球厅、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密闭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以上措施自11月29日01: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博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博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11月29日)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对泰美镇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将泰美镇康乐路113号、109号及佳亿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泰美镇政府大道81号)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11月29日06: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博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