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这样签

  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章婷)7月19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前往结对共建村——新畲村,开展“百村共建”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普法宣讲活动。据了解,今年5月,大亚湾区法院法官和调解员下沉社区了解到新畲村房屋租赁较为普遍,村民对房屋租赁的法律问题存在较多疑惑,该院立足群众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为村民们答疑解惑。

  “房屋租赁合同应如何规范订立?房屋租赁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出租人及承租人对租赁物又享有何种权利,应承担哪些义务?”活动当天,大亚湾法院法官助理李红兰从租赁合同的界定、订立和效力、履行、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等常见问题,为村民开展题为《房屋租赁那些事儿》的主题讲座。课程中,李红兰针对村民提出的问题,教授了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并结合该院近年审理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出租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以及疫情期间合同应如何履约等法律规定。宣讲活动对引导村民依法依规订立、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村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法送到群众家门口是区法院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的一个缩影。接下来,区法院将继续以结对共建为着力点,探索把诉源治理融入乡村振兴的基层治理模式,走进乡村、社区一线,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互融共进。

编辑:小丽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