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用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解决群众“关键小事”
鹿颈村自来水管迁改工程下月完工
一面锦旗,承载着一个村的民生关切。9月28日,惠城区三栋镇鹿颈村村民代表向惠城区人大常委会赠送印着“人大服务为人民,心有百姓暖民心”的锦旗,感谢区人大常委会为民办实事解民忧。
“感谢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给予鹿颈村自来水管迁改工程资金上的大力支持,让项目在今年得以开工建设,如今工程接近尾声,下个月将全面完工。村民生活用水条件得到大大改善,解决了全村1.2万常住人口的用水问题,村民好评如潮。”三栋镇鹿颈村党委书记邓金荣说。
近年来,惠城区人大常委会推动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聚焦没有项目资金支撑的群众急难愁盼事项。3年来共办理89个项目,获得市民群众点赞,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双提升。
工程接近收尾,铺设入户水管。
今年,该项资金年度投入1000万元,助推代表建议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让更多群众关心关注的“关键小事”得到解决。
起因
自来水管老化生锈,鹿颈村民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
今年3月,邓金荣带着全村村民的殷切期盼,在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支持鹿颈村自来水管迁改工程的建议》。
《建议》称,三栋镇鹿颈村户籍人口3210人,常住人口1.2万余人。虽然全村已通自来水,但自来水管自1997年改造以来,使用26年之久,已严重老化生锈。
“水管原来是铁管,老化生锈后出水受堵,加上水压小,出水少,且经常浑浊。”村民周芳嫁到鹿颈村20多年,这几年一开水龙头就揪心,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水质安全也让村民担心。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毗邻工业园区的鹿颈村人口不断增加,老旧自来水管道设施已无法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供水管材以及管径是原来的老水管标准,承压不足,从而导致供水管道漏水现象频现,给村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已有超九成工程涉及的村民用水难题得到解决。
“为改善村民生活用水条件,需对原自来水管道进行更换。”邓金荣今年初建议,将原来的铁管替换为PPC自来水管,迁改费用480多万元。鉴于鹿颈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无力承担全部改造经费,需要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给予支持50万元,其余由村委自筹。
破题
专项资金撬动社会投入,项目顺利实施得到村民一致好评
为了让该项目尽早启动建设,解决村民用水需求,区人大常委会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中,对该项目给予相应的支持。
一方支持,多方助力。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带动下,三栋镇政府、鹿颈村、外出乡贤、园区企业等纷纷出资,“滚雪球式地”助推这项民生工程建设。
资金到位,项目开工。近日记者来到鹿颈村自来水管迁改工程现场看到,项目在进行最后的水管入户和装表作业,即将于下月完工。工程涉及的超九成村民家中已经用上了洁净的自来水,项目的顺利实施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工程牵动着不少村民的心。“听说村里自来水管换好了,用水方便了,我们家从深圳又搬回村里住了。”村民刘碧娟一家原本在深圳务工,在家乡鹿颈村建好了新房,之前想着用水不便,一直迟疑着是否回乡。用水条件改善后,刘碧娟的儿子率先回乡,在“家门口”园区企业找到了工作,一家人最终高高兴兴地住进了新房。“现在水流哗啦啦大得很,水又干净,我们全家为这个民心工程点赞。”刘碧娟开心地说。
建制
从选项目、督项目到验项目形成工作机制,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
“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褒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勇辉表示,收获锦旗是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更是对今后进一步做好人大为民服务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近年来,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融合依法履职和为民担当。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收集的建议意见中,部分关于群众急难愁盼的建议涉及项目规模小、资金需求小、影响范围小,无法进入省、市、区项目统筹中,一般交由镇(街)办理。受地方财力、规划或政策限制,这些项目最终以“暂时无法解决”或“暂缓解决”不了了之。
“这些小微项目所需资金并不多,但偏偏就是这些‘没钱办’的小事,成为群众闹心事、揪心事。”该负责人说,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小事”上。
结合群众所需所盼,惠城区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撬动不少社会资金也一起跟投民生公益项目的建设,3年来推动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
群众“点单”的项目,群众来监督、验收。从选项目、督项目到验项目,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
从端口看,区人大常委会严把关。由区人大代表收集民意、调研走访,提出民生项目建议;当地镇(街)作为项目“承办方”,提出项目办理请示及资金使用承诺书;区人大常委会会同承办单位,开展实地察看,确定拟解决项目的清单;最后交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拍板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方案。
在项目督办上,从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到项目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防止资金挪用,也防止项目实施“走偏”。
项目办得好不好,还得过绩效评价“最后一关”。承办单位在项目完工后,以财政支出项目进行自我绩效评价,在1个月内完成自评,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后,项目才算圆满完成。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谢菁菁 通讯员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