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启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

  惠州日报讯 (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赖晓斌 温秋英)为强化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于11月9日启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在我市选取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各20家,共60家进行评价。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省有关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发放视频培训课件,组织学习,整体提高我市各县(区)卫生监督员综合评价水平。

  在试点评价中,卫生监督员从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得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和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根据评价情况,建立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监管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信用体系建设等挂钩,以及向经营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推送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关键项不合格生产企业等手段加强动态监管,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卫生管理水平。

  目前,我市正稳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计划于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评价和数据录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将作为推进健康惠州建设、提高综合监管能力的新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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