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安委办提醒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陈永城)市安委办近期提醒,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繁忙,容易出现抢进度、赶工期、超强度生产建设等行为。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思想、松劲情绪,加强重大风险研判和防控,制定管用有效应对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连续处罚;对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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