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不用两头跑!惠州实现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异地医保门诊报销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去年7月1日起,惠州实现省内异地门诊直接结算。这也意味着惠州患者在省内其他地市就医,小到门诊看感冒,大到门诊化疗,医保报销部分可直接结算,无需先自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门诊医保报销不再两头跑,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规定,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就医(含省内其他城市和省外),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待遇标准执行参保地市内同级医院的标准,包括报销比例、单次限额和年度限额等(年度限额市内、市外累计计算)。门诊定点机构的选定、变更按照市内门诊定点机构选定、变更的规定执行。其中,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参保人在备案就医地选定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省规定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流程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有效期内,参保地不再保留为普通门诊就医统筹区(急诊除外,急诊发生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实际报销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在省内发生急诊的,可先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发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在备案后进行直接结算,也可由个人先行支付,再持相关就医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门诊处方应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不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特约通讯员肖琦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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