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苏州沈阳等地出现疫情,惠州疾控发布提醒

  近期,国内葫芦岛市、苏州市、沈阳市、无锡市、呼和浩特市等地发现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经惠州市疾控中心专家综合研判,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近日,惠州市疾控中心先后紧急提醒广大市民科学防范。

  请近期有辽宁省沈阳市(2月8日以来)、江苏省无锡市和南通市(2月8日以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和呼和浩特市(2月1日以来)、苏州市(1月27日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月29日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1月25日以来)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来(返)惠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防疫人员的指引开展健康管理。

  请各社区(村居)和各单位主动加强排查,并对上述人员开展健康管理。

  建议我市正在举办大型会议或大型活动的组织方对参加人员进行旅居史排查,有沈阳市(2月8日以来)、江苏无锡市和南通市(2月8日以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和呼和浩特市(2月1日以来)、苏州市(1月27日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月29日以来)、葫芦岛市(1月25日以来)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来(返)惠人员,不要参加会议。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建议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城市,从外省旅游、出差返惠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和游客加强自我防护,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措施。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请尽快安排完成疫苗接种;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建议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案例警示

  葫芦岛返津病例王某某被立案侦查

  2月13日,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2月12日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王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2月8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排查重点地区增加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自1月29日起,抵津前14日内具有绥中县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集中管理。王某某于2月6日由葫芦岛市绥中县返津,始终未向社区及工作单位进行报备。2月9日王某某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2月10日、11日,王某某仍然外出到饭店、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2月11日20时,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大数据排查发现该人后遂纳入居家隔离管理。2月12日7时,王某某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并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王某某在明知其来自疫区且自身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而未报备,仍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导致当地全市进行大规模人员隔离及核酸筛查,后果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月13日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取保候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线普法

  问: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答:1.行政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答:1.行政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温馨提醒

  核酸检测三要注意

  近日,随着高校、职业院校将陆续开学,加上返岗开工人员继续增加,群众核酸检测需求增加。惠州疾控提醒,大家前往核酸采样点时,务必记住以下要点:

  一、采样前

  1.接种新冠疫苗后,需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核酸检测。

  2.核酸采样前半小时尽量不要喝水、进食。

  3.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4.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并按要求提前填写个人信息、准备好采样码。

  二、采样期间

  1.始终保持安全距离,在医生完成前一名受检者并双手消毒拿出新棉签后,再迅速上前脱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后立即戴好口罩。

  2.不要用手直接接触操作台上的物品,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放在台面上。

  3.在采样时应头后仰,尽量放松,发出“啊”声。如因不适想要咳嗽或者呕吐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遮挡。

  三、采样后

  1.采样完成后,应进行手部消毒。擦拭后的纸巾或废弃口罩不乱丢弃,应放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袋中。

  2.戴好口罩有序离开,不在采样点逗留。

  有问有答

  市民在核酸采样现场通常会碰到哪些问题?应该怎么办?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门诊部主任进行了解答(各医院情况略有不同)。

  问:市民挂号后,挂号详情界面显示“当天挂号支付失败!身份证号不完整”,怎么办?

  答:市民的身份证号不完整或错误,常见于在医院早期办理了就诊卡号的儿童,需要补充身份证号。请市民带上身份证到核酸检测服务点窗口补充完整信息后重新挂号。

  问:市民在挂号时,显示“当天挂号失败!您已经挂了该科室同一级别的号,不能重复挂号”,怎么办?

  答:该市民当天已成功挂号,需要补缴检查费用。点击“院内服务”界面的“门诊缴费”,进入“待缴费列表”按流程缴费。

  问:市民不记得已建卡卡号怎么办?

  答:在建卡界面输入信息可弹出已建卡卡号,再进入“初诊建卡”选“已有就诊卡绑定后再预约核酸检测”。

  问:市民在挂号中,显示“号源失效”怎么办?

  答:多人在同时预约一个号,在操作过程中该号已有他人获得。退出至“医生主页”重新选择一个号。

  问:孩子核酸检测做完了,却不知道为啥结果查不到?

  答:小朋友做核酸检测,要使用小朋友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进行核酸6的二维码申请和医院就诊卡的信息录入,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和粤省事显示的才是小朋友的核酸检测结果。如需更改信息,请到医院门诊“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进行更改。

  问:核酸采样前必备的“三码”是什么?如何获取?

  答:“三码”是粤康码、粤核酸6二维码、缴费成功后的条形码。

  1.粤康码:微信搜索“粤省事”进入小程序,点开“粤康码”即可;

  2.粤核酸6二维码:登录粤核酸6小程序,按提示操作录入受检人相关信息,按提示生成紫色二维码,截图保存粤核酸6二维码。

  3.缴费成功后的条形码:微信扫码登录医院微信公众号,按提示操作完成挂号并微信支付快速缴费后,保存缴费成功后的条形码。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周鑫 唐运胜 郭家亮 温爱华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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