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医保局:集中采购中选药物医保报销比例不变

  自2019年以来,经过3年多努力,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医保政策红利给患者带来了最直接、最实在的优惠,切实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

  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频频登上热搜,但很多市民对相关政策还是不太了解。市民林女士就是其中一个,她日前向本报记者咨询: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同样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吗?

  答案是肯定的。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集中采购药品,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以集中采购中选价格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患者使用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药品,由医保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非中选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

  在这里,市民可能发出疑问:为什么去医院看病,每次开的药名都一样,而医保报销就不一样了呢?对此,该负责人指出,其实医保报销标准是一样的,但因为部分患者选择或者受医院备药限制而选择的是非中选厂商,个人自付金额将比选用中选药品更多,所以医保报销比例变低了。

  比如A、B两家厂商生产同一品规的降压药,A是国家集采中选厂商,B是非中选厂商,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为1.3886元/片。张三是职工医保参保人,需要在医院购买该药物共2盒14片,选择A厂商生产的药物总药费19.44元,医保基金支付金额为18.47元,个人负担金额为0.97元。如选择B厂商生产的药物,总药费为94.92,医保基金支付金额还是18.47元,个人负担金额为76.45元。

  由此可以看出,选择中选厂家和非中选厂家的药品,个人负担费用差距明显。使用中选药品或实际采购价接近中选药品的药品,才可以获得更高的实际报销比例。

  哪种是中选药,哪种是非中选药品?该负责人指出,中选药品是指由国家医保局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形式确定的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集中采购药品品种,而非中选药品是指除中选品种以外,与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品种。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查询全国药品集采中选药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进入小程序,登录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医保公共服务查询”,点击“全国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查询”,进入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查询页面后,就可以查询中选药品。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合理使用中选药品,我市将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确保中选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在药效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满足群众的购药需求。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特约通讯员肖琦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