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交警:小车隧道内实线变道罚200元记3分

  随手将几张废纸丢到车窗外被罚200元,隧道内连续实线变道被罚200元记3分……开车太任性,等来的将是群众举报曝光和交警严厉处罚。4月23日,惠州交警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对群众举报的3起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做“反面网红”。

  4月10日起,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举报曝光活动,市民可举报曝光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撒杂物、机动车实线变道、恶意别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典型的、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惠州交警将通过官方平台持续予以曝光。

一辆小车因下沉通道内连续实线变道被记3分罚款200元。

  市民看到不文明交通行为可举报

  为充分发动群众,倡导文明交通,鼓励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举报曝光活动,广大市民看到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拍照、拍视频、车载记录仪等方式固定证据进行举报。

  4月15日下午3时左右,一辆车牌号为粤LPB28×的中型面包车途经演达大道与四环路交会路口时,驾驶员将车内纸屑、杂物随手扔出窗外,这一过程恰好被群众拍摄下来,举报给惠州交警。接警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迅速行动,将涉嫌违法驾驶员传唤至辖区交警中队。“随手就将几张废纸丢出车窗外,这种行为确实很不文明,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郑某称,当时正在等红绿灯,他发现车内有几张废纸,就随手丢到车窗外的路面上,为此感到很懊悔。民警对郑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机动车实线变道、恶意别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群众反映也最为强烈。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3月21日,在惠城区东平下沉式通道内有一小车连续实线变道,十分危险。接警后,江北大队民警依托举报人提供的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展开了全面细致排查,最终于4月20日基本锁定当事驾驶员,将其传唤至辖区交警中队接受调查。据了解,该驾驶员韦某自称赶时间,故而随意变道超车。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韦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惠州交警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惠城区三环南路上,有一辆车牌号为粤LWN94×的小车存在涉嫌恶意别车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迅速对线索进行跟踪排查,并对涉嫌违法驾驶员进行传唤调查。据驾驶员胡某介绍,事发当天要送小孩去学校,因为时间比较赶,加上小孩在车内调皮不听话,导致驾车时分心造成多次变道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对此,惠州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举报人不得在驾驶机动车时采集证据

  随意将垃圾丢出窗外、恶意别车、随意掉头、实线变道、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个别车主的不文明行为,不仅让人深恶痛绝,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市民朋友看到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均可通过拍照、拍视频、车载记录仪等方式固定证据进行举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举报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主要包括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撒杂物等行为;货运车辆载物沿街抛撒滴漏行为;机动车实线变道、随意掉头等未按道行驶行为;恶意别车、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机动车经斑马线不主动避让行人的行为。

  据了解,市民拍摄到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音像资料后,可通过惠州交警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后台留言,以及通过邮箱、向辖区交警部门举报等方式进行曝光。举报时需附上拍摄者的姓名、联系电话,便于电话回访联系。惠州交警将对举报者身份和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将严格审核,依法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举报坚持自愿原则。”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采集交通违法证据图片、影像资料时要确保自身交通安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也不得破坏、损毁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在驾驶机动车时采集(行车记录仪自动拍摄时除外)。同时,举报行为应依法规范。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人收集、上传证据要确保安全,严禁采取危险方法或不正当手段,在收集、上传证据过程中因自身或第三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由第三人承担。

  “希望大家能够相互提醒、监督,共同推动城市文明水平提升。”市民张先生认为,机动车实线变道、随意掉头等未按道行驶行为,恶意别车、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等,不仅是一种交通陋习、不文明行为,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任何一个细节被忽视都有可能酿成大祸,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做到遵规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惠州交警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举报曝光活动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点赞。“支持交警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严肃处理。”网友“LYF”在惠州交警微信平台留言说。网友“AwalklnThePark”则认为,此举很好,建议加大宣传处罚力度,为惠州交警点赞。

  司乘人员不得向车外抛撒杂物

  在市民可举报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中,有些行为较容易判断,但像机动车实线变道、随意掉头等未按道行驶行为,相关交通标线并非所有人都熟悉了解。为此,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常道路上标线以白色居多,其中白色虚线的作用是分隔同向行驶的车道,可以进行越线变道等操作;而白色实线则不允许越线行驶,常常作为白色虚线的延长线在交叉路口前出现,或是分隔路边的停车区域。而黄色实线是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一般在马路正中间,有双黄线、单黄线两种。而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实线),均禁止车辆跨越、压线行驶、超车或者掉头等。导流线属于道路禁止标线,是出现在路口、匝道或掉头车道的指示标线,引导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导流线覆盖的地面是不能随意压线或越线行驶的,更不能在区域内停车。

  此外,针对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撒杂物等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惠州交警提醒,在路面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文明、冷静、理性,绝不能因“路怒症”开“斗气车”,亦不能随意变道、抛撒垃圾,否则将可能发生无法挽回的意外,甚至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