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惠州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647户

  我市一家企业连续几年都是依法经营,疫情期间,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按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被行政处罚,导致该企业信用“降分”,在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方面受限。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并对企业进行诚信经营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先生表示,“感谢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帮助公司恢复信用”,以后将自觉学法守法诚信经营。

  为帮助中小企业平稳过渡、快速恢复经营,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多措并举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助力企业重塑良好信用,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

  今年上半年,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647户。

  从“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

  记者了解到,不少商家尤其一些中小企业经营者,因没按规定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等各种原因被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约束。

  “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信贷等方面都将受限。”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此,今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办事指南》,完善信用修复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惠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惠州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规范统一全市信用修复工作,促进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规范。

  与此同时,主动开展失信企业梳理核对工作,做好指导宣传,采取电话沟通、短信提醒等方式,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

  信用修复可“一口受理、一次办成”

  “既要依法依规落实信用约束及信用监管工作,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也要做好信用修复帮扶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该负责人说。

  为提速增效,畅通信用修复办理渠道、压减信用修复办理时间,失信企业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上申请等多种途径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企业“零跑腿”,就可“一口受理、一次办成”,实现信用广东平台信息推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修复结果公布同步进行。

  据悉,当事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间压减十个工作日,时间压减67%,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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