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6家企业被纳入惠州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近日,市人社局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惠州市2022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进行社会公布。

  记者注意到,本次有6家企业被纳入惠州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其中惠州市华星通讯实业有限公司拖欠21名工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工资374897.05元;惠州市金元成惠实业有限公司拖欠47名工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工资291417.41元;四川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3名工人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工资1132000元;惠州市嘉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拖欠34名工人2022年2月至4月工资407391.5元;惠州市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4名工人2022年3月至5月工资92299.5元;惠州市信合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37名工人2022年5月至7月工资280502元。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社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社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社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单位及个人予以限制。

  文图:惠报全媒体记者骆国红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