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业务大调整:“自动分期”下线 “分期手续费”更名

  “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时,无缘无故就被分期了,发现时已交了1年的手续费。”信用卡分期里的“坑”,你有遇到过吗?如今,这一问题有望缓解。近期,银行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的整改十分频繁,部分信用卡将停止自动分期功能,部分银行还进行“分期手续费”更名、下调现金分期限额等调整。

  业内人士认为,信用卡存量时代,银行通过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落实管理责任、提升服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美誉度和行业竞争力。

信用卡分期业务迎来大调整。

  多家银行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

  一直以来,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宣传都以“还款零压力”为亮点,但“申请易取消难”“违背客户意愿随意办理”等问题却一直困扰着持卡人。“我根本没有开通过自动分期业务,在使用信用卡几年之后才发现‘被分期’了。”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困扰使用者已久的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出现重大调整,多家银行宣布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

  11月14日,建行发布公告称,2022年12月30日起,该行龙卡益贷卡(金卡、白金卡)自动分期功能将调整下线,即自该日起新生成的已出账单,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同时建行表示,用户可以通过该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自助渠道,或致电官方客服热线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业务。

  浙商银行同样公告称,因该行业务调整,自2022年12月30日起,浙商银行缤纷卡、浙商银行点金卡、浙商银行增金卡、浙商银行京东金融联名卡,将取消自动分期服务。同时浙商银行表示,对持有上述卡片的客户,存量已发生且未提前还款的业务不受影响,客户新发生的消费,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对于有信用卡分期需求的客户,浙商银行表示,“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APP首页-信用卡-分期业务、本行微信银行‘信用卡分期’申请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

  邮储银行则公告称,由于业务调整,将于今年12月30日下线该行的自动分期卡,“届时将不再受理自动分期卡的进件、换卡和补卡等业务。已有卡片可以在卡片有效期内使用,卡片到期后不再续发新卡。”

  此外,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了关于银联专享消费分期信用卡服务规则调整的公告,表示自2023年1月4日(含)起,若未签署分期协议,则相关汇总金额不会分期。在此之前,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早已宣布下线自动分期业务。

  据了解,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一般是银行为该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由系统自动为其已记账且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提供分期支付的服务。设置的期限大多为3期、6期、12期、24期、36期不等。开通业务后,持卡人信用卡单笔消费满一定金额后,系统就会自动转成分期还本,自动分期业务的起始金额在200元至1000元不等。各家银行分期后,每月所需的手续费也不尽相同。然而,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一直是投诉重灾区,大多数持卡人对自动分期业务的办理均处于不知情的状态。有不少持卡人表示,银行存在提示不明确、有意隐藏关键信息的情形。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此前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侵犯办卡人知情权和选择权等问题,导致相关投诉较多,为此监管进行了规定,促使银行调整自动分期业务。

  现金分期限额下调

  除了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外,在信用卡分期业务上,银行还有重大调整,主要涉及下调信用卡现金分期金额上限、优化分期业务的息费展示等。如平安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接连发布公告称,将对信用卡分期金额上限进行调整,现金类分期额度上限降至不高于5万元。

  根据公告,平安银行将于2023年1月3日对现金分期可办理金额上限进行调整。由“单笔最高申请金额不可超过现金分期可申请额度且不高于10万元”调整为“现金分期累计金额不超过客户现金分期额度且不高于5万元”,直接“打了对折”。

  中信银行也公示,自2023年1月5日起,将现金分期业务的最长分期期限调整为24期,现金分期业务的办理金额上限调整为人民币5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下调分期金额上限主要是为了满足信用卡新规的监管规定,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同时也是为了再次规范信用卡使用,避免大额资金流入股市、房市或者被“以卡养卡”利用。

  对于银行而言,短期内或会出现盈利降低现象,但长期看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对持卡人而言,也可能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比如大范围借贷过度消费引起的个人负债提升等。另外,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代还平台亦会受到影响,周转资金减少或会带动坏账率的提升。

  同时,信用卡分期业务服务息费年化利率也更加透明。如华夏银行近期也公告调整分期业务年化利率区间为0%-18.25%(单利);招商银行向客户发送分期业务短信,列明分期业务单期本金、手续费、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分期手续费 更名为“分期利息”

  在调整限额的同时,银行持续优化分期息费的展示。信用卡新规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仅提供或者默认勾选一次性收取全额分期利息的选项,并且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

  在此背景下,有部分银行表示,将信用卡分期产品的收费项目“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将“分期手续费率”更名为“分期利率”。

  如工商银行于1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客户已办理的分期业务实际每期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具体以账单展示为准。此外,工行将同步调整了该行分期付款业务须知。

  农业银行也于11月11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将自明年1月1日起,将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更名为“分期付款利息”。更名生效后,分期付款利息计算规则以各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

  交通银行公告称,该行拟自12月17日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新申请及仍在进行中的分期订单,入账的“分期手续费”将更名为“分期利息”。

  此外,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均已发布了此类公告,对“分期手续费”更名。

  记者注意到,虽然名称改了,但分期的计费规则和标准并未发生改变,即实际每期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多名业内人士表示,多家银行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更名,纳入利息管理,不再作为中间业务收入,是顺应监管要求的举措。今年7月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

  在信用卡分期业务中,手续费和利息到底有没有区别?有专家作了相关解释,分期业务的手续费是使用者去银行办分期业务时,支付给银行的一种报酬;而利息其实是一种融资成本,比如向银行借款,是资金的一种使用成本。但银行在收取手续费的时候,是按照利息的一种计算方式来计费的,它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分期收取。也就是说,以前收取的手续费就是变相的利息。

  “此举主要是规范信用卡分期贷款利率标准,让分期贷款利率更加透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有助于防范欺诈营销、隐蔽与违规收费等问题,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也指出,将“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主要是为了简化计算持卡人在分期业务中所负担的资金成本,使得持卡人更易理解资金成本的构成,从而更好地选择和决策分期产品。对于持卡人来说,苏筱芮建议称,在享用信用卡优惠权益的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分期业务相关的细则条款,明确分期免息的期数、应还款时间以及其中可能承担的资金成本,在接到信用卡分期相关的营销电话时,可暂缓确认使用分期业务,待明晰各项规则后再进行决策。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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