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23年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第一期)活动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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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第一期)活动开班

打造高素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惠州日报讯 (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冯明柱 刘建林 曹娟秀)近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承办的2023年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第一期)在市技师学院会议中心开班,428名学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

  本次培训时间为期两天。培训特别邀请惠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律师团队授课。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别是案例分析和提问环节,讲师与参培人员频繁互动,及时为参培人员解答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得到参培人员的充分肯定。

  “平时我们工作都比较忙,这次有机会参加惠州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的工伤保险政策培训,对我们来说非常有意义,通过两天的培训学习,自己也是受益匪浅。”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柯艳表示,今后将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帮助单位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培养一批协调劳动关系的人才,就是要让他们在劳动关系相关岗位上发挥作用。”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培训人员来自我市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人员;各级从事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人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社信访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人员;各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等。

  第二期培训拟在6月份举行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是劳动关系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劳资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承担者。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三年疫情的影响,我市劳动关系愈加复杂,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增加。同时,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市目前从事协调劳动关系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此次培训旨在为我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为我市更好落实工伤预防工作及保护劳动者权益奠定基础,推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开展两期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培训目标600人。第二期工伤保险政策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活动拟于6月份举行。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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