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开始征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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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开始征榜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100万元,网上申报提交截至5月31日17时

  企业无力解决的技术难题,可以发榜邀请专家团队攻关解决。5月16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该局将继续推进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技术需求。据了解,今年将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社会发展、乡村振兴五大方向,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7日17时。

  重点支持五大专题

  为进一步提升惠州“2+1”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21年,市科技局创新市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组织方式,首次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当年公布8个发榜项目全部立项,共安排市财政扶持资金2500万元,带动企业和科研机构总投入约1.8亿元,有效促进了企业与国内优秀人才(团队)的交流合作,助力我市产业技术解决更加精准、高效。

  2023年度的“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骨干企业的技术需求,凝练提出依靠自身力量暂无能力解决或只能解决部分问题的科研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向全社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开展重点攻关或共同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2023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技术需求重点支持方向为新一代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社会发展、乡村振兴五大专题。其中新一代电子信息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传感器、半导体及集成电路、5G及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智能网联汽车、汽车关键零部件、核心基础电子、云计算、物联网等。石化能源新材料则聚焦支持新型储能、石化重大装备、原油加工、化工催化剂和助剂、高端化学品、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水性高分子材料、特种环保涂料、功能性膜材料等。

  根据相关要求,发榜方须为我市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骨干企业,具备良好社会信用,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2022年度研发费用超过2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口径),有能力并承诺保障项目实施的科研投入,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配套条件;同时,对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技术攻关成功后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

  发榜项目科研任务还要具备明确的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有利条件,标的金额(榜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发榜方同一年度发出榜单原则上不超过2项。

  项目以发榜方投入为主

  据了解,揭榜方满足条件为市内外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联合体等,社会信用良好,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团队,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科研任务。且与发榜方不为同一集团的分支机构、母子公司等关联关系,团队成员与发榜方没有互为发起人、出资人、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等关联关系。同时还要满足能对发榜的重大技术需求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揭榜方同一年度提出揭榜原则上不超过2项等条件。

  与往年不同,本年度的“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以发榜方投入为主,按照发榜方实际支付揭榜方技术交易金额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时无需填写预算,评榜时取消预算评审,财政资金按后补助资金管理,由发榜方统筹用于科技创新。

  财政资金将分两期拨付,第一期在发榜方和揭榜方正式签订技术合同后,按照发榜方支付的第一笔技术交易合同金额的20%拨付至发榜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二期资金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拨付。

  市科技局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填写需求征集表,保存生成带有水印的PDF并签章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管理执行周期一般不超2年

  在组织程序上,本年度征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技术需求,主要分为征集需求、论证遴选、发榜公告、对接揭榜、中榜公告、签订技术合同、项目管理7个环节。经广泛征集企业需求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市科技局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技术需求进一步梳理和筛选,编制形成《2023年惠州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技术需求榜单》,向社会发榜公告。

  在对接揭榜环节,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可以在公告期内填写《揭榜单位情况表》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协调发榜方与揭榜方深入对接,在充分洽谈沟通的基础上,细化任务内容、预期成果指标、产权归属、项目资金测算等具体事宜。

  接着是发榜方在发榜公告截止的1个月内,对每一份揭榜方案明确合作意向,确定拟中榜名单。拟中榜名单由市科技局向社会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由发榜方和揭榜方签订,并报市科技局备案。在签订技术合同后1个月内,发榜方支付第一笔技术交易合同费用(国际/港澳台揭榜挂帅类可放宽至3个月)。

  据了解,项目管理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由发榜方和揭榜方自我管理。项目完成后,由发榜方会同市科技局、行业协会等组织验收,对照合同约定内容,在真实应用场景下综合运用实地勘察、应用环境验证、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开展考核验收,验收资料报市科技局备案。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惠科宣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