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6月可“跨省”婚姻登记,资料齐全只需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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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两年惠州“跨省通办”婚姻登记5845对

  我市7个县(区)均可“跨省”办理婚姻登记,资料齐全登记只需“跑一次”

  为方便流动人群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国务院授权,今年6月1日起,包括广东省在内的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惠州市是试点范围内的城市之一。试点实施后,在惠州领证需要做哪些准备?领证流程如何,需要跑多少趟?为做好为期2年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我市将如何做好准备和推动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惠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

  “跨省通办”让群众无需再“为爱奔波”

  早在两年前,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部署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2省2市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作为最早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惠州全市已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5845对,既节省了当事人的经济开支,又省去了舟车劳顿,让群众不再需要“为爱奔波”。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由于惠州从2021年已正式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因此对办理该业务有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增强婚姻登记服务机关服务水平,尽力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7个县(区)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跨省通办”业务

  在惠州“跨省通办”领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对此,该负责人说,根据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调整后,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登记过程只需要跑一次。”该负责人说,目前我市7个县(区)各有一个婚姻登记处(具体名单附后),各婚姻登记处均可以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将加快婚姻登记电子化历史档案补录工作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带来便利的同时,如何避免重婚骗婚现象成为不少人关注的重点。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民政部门将重点加快完成全市婚姻登记电子化历史档案的补录工作,实现我市所有现存纸质档案的电子化,为试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

  “此外,我市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配置智能化个人信息比对设备,统一配备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人像采集、人脸识别等智能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该负责人说,同时,我市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甄别能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下来,我市将在前期试点“跨省通办”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宣传引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提升便民实效。在线下,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内容印制成宣传海报进行张贴;在线上,则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登记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打造高质量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该负责人说,对此,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员的保障水平,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环境,保持婚姻登记员队伍的稳定性。同时开展“跨省通办”实务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附:惠州市各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表格另附图片)

  惠报全媒体记者游璇钰 陈相成 通讯员潘松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