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立法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

原标题: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

立法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

  3月25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记者了解到,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对惠州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计划安排审议项目3件,预备项目1件。

  提升暴雨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

  为做好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最终确定《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等3个项目作为审议项目;《惠州市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暂定名)作为预备项目。

  2023年的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导致我市各地降水频繁,我市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我市横跨广东省“两大暴雨中心”,近年来极端暴雨频发,多次创下省强降水历史纪录,甚至引起了泥石流、山体滑坡及城乡积涝等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相关立法,有助于提升暴雨灾害防御的法治化水平。

  《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预备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江涛表示,目前立法条件较为成熟,今年转为审议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负责牵头起草,市政府计划于2024年9月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由市人大社会委负责审议。

  将表决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

  惠州电网是省网重要枢纽通道,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化解电力工作在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我市电力主管部门连续多年提出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要求。2023年,电力设施保护及供用电秩序维护纳入计划安排审议项目。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供电设施规划、建设、保护和供电服务优化的立法调研,大力推进《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积极为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电力法治支撑。江涛介绍,作为2023年结转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23年12月对《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进行第一次审议,拟于2024年7月进行第二次审议、11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计划安排审议《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牵头起草条例修正案,拟于2024年5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江涛介绍,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修改;2023年9月,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作修改,上位法关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程序等规定发生变化,有必要对《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今年立法预备项目为《惠州市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暂定名)。据介绍,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多元化解纠纷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方面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有必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总结、提升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编辑:任己章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