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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发布新版海洋环境、内河水域应急预案
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惠州日报讯 (记者冯丽均 通讯员王春晓)“值班员接到辖区污染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应急结束后,组织建立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事故索赔工作组,做好污染损害的索赔与赔偿工作”……市政府日前发布实施《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应急预案》。记者了解到,这两个预案由惠州海事局牵头修订编制,相比旧版预案,新版预案增加了预警信息和报告、后期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惠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高效开展应急响应行动和污染清除工作,我市先后在2015年、2017年发布了《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应急预案》。旧版预案发布后,我市多次组织开展船舶海上(内河)溢油应急演练。结合近年来我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和历次演练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惠州海事局牵头对旧版预案进行修订编制。
新版预案衔接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关于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以及综合保障等方面内容,由总则、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区域合作、监督管理、附则等9部分组成。
“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预警信息和报告、后期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明确了惠州市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急力量针对船舶污染事故预警采取防控响应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惠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案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惠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对于最大限度保护惠州海洋与内河资源、促进惠州环境与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