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来了,看看都有谁?

  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惠州交警在接到群众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细致核查,并果断采取行动,持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这次有哪些人上了“曝光台”?我们一起来看看!

  车窗抛物

  时间:2022年5月24日

  地点:演达大道和地路

  车牌:粤L558M*

  5月24日12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粤L558M*的小车行驶至演达大道和地路时,车上人员竟不顾自己车后方有跟随着正常行驶的车辆,随手将一饮料瓶抛出窗外,险些砸中后方车辆,这惊险的一幕被车主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举报至惠州交警。

  接报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立即开展核查。经核查,抛物者为驾驶人朱某,其当天独自一人驾驶了公司的车辆外出,称当时喝完饮料顺手把饮料瓶丢出窗外,目前该违法当事人被通知至惠州交警江北大队小金口中队接受处罚和教育。

  同时,辖区中队对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强调了行车过程中随意抛物行为的危害,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对该员工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大家以此为戒,在驾乘过程中严格遵规守法。

  逆向行驶

  时间:2022年4月26日

  地点:隆生金山湖中心附近

  车牌:粤L69A2*

  4月26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当日上午8时40分许,一辆粤L69A2*号牌的小车在隆生金山湖中心附近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通过群众提供的车牌号及视频监控,锁定了该车驾驶员李某,并将其依法传唤前来接受调查。

  经了解,李某为贪图一时方便,认为该路段车比较少,心存侥幸在该路段逆向行驶。民警指出李某违法行为的危害之处,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恶意别车

  时间:2022年5月24日

  地点:演达大道/和地路路口

  车牌:粤LL5K5*

  近期,惠州交警接群众举报称,5月24日17时,在惠城区演达大道,一辆车牌号为粤LL5K5*的小车涉嫌恶意别车违法行为,惠州交警立即对该举报进行核实调查。

  经了解,当事人郑某当天从演达大道往麦地方向行驶,行至演达大道/和地路路口时,走在左侧第二条左转加直行的车道,见红绿灯先放直行灯,于是想变道右侧车道通行,因在右侧直行车道内等候行驶的另一辆小车一直没有让行,在通过红绿灯后,从右侧超车做出了别车的行为。

  郑某表示自己一时气愤,头脑发热,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反省自己,对自己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十分羞愧,同时,取得了对方车主的谅解,并现场写下了文明驾驶承诺书,保证以后文明驾驶,绝对不做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惠州交警提醒,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驾驶人要注意预防情绪“中暑”,防止发生路怒症行为。同时,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惠州交警将持续曝光不文明的违法行为,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将可能发生无法挽回的悲惨后果。

  安全贴士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驾驶心态,守法文明驾驶,不要患上“路怒症”,让自己也成为文明素质不高的“造怒者”。

  紧急情况报警,合法合理处置。碰到“造怒者”“路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让自己“路怒”,最终被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安装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同时,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合理进行举报,交警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处置。

  文图: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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