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开展“交通安全文明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

  惠州日报讯 (记者涂坚 蔡璐 通讯员罗志雄)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主题为“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的2022年“交通安全文明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普及交通安全和应急避险知识,守护师生安全顺畅出行。

  据介绍,本次活动将召开一次专题活动启动仪式、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课、召开一次专题家长会、集中开展一轮校车安全执法整治、建立一个联合劝导机制、明确一个交通文明奖惩纪律、开展一轮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净化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广大学生在参与、感受和体验中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牢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活动中,各级文明办将交通文明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有机结合,大力倡导“有序礼让”社会公德建设,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市教育局将邀请马相华交通公益团队到各县(区)、各学校开展校园交通和校车安全巡回宣讲,并上线交通安全云课堂。各县(区)、各学校将把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日常课堂教学、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活动课中,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进行宣传,在校门口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告示牌等,营造整治宣传氛围。

  惠州公安交警部门也将携手马相华交通公益团队主动对接辖区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讲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同时,主动到校(园)指导,推动校园交通标准化建设和“一点一策”拥堵整治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人行天桥、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诱导屏、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以及占道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此外,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还联合发布《致全市广大学生家长的文明出行倡议书》,倡议立即行动起来,文明出行,从自己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道路通行习惯,共同营建和谐有序、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致全市广大学生家长的文明出行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交通文明不仅关系着城市的形象,更关乎着家庭的幸福。近年来,部分家长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超员接送孩子、随意穿行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行为多发频发,形成了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为了您和孩子出行安全,我们郑重倡议:

  1.车辆牌证要齐全。家长购买电动自行车要符合国家新标准并登记上牌。拒绝购买、乘坐非法改装、报废的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自行车。

  2.安全头盔要戴上。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逆行”:家长和学生都要戴好安全头盔,靠道路右侧通行,注意远离大车盲区,不得出现超载、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加装遮阳伞(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

  3.孩子出行要提醒。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走路要走人行道,不随意横穿马路,不攀爬护栏;拒绝乘坐“三轮车”、面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对于孩子未达到年龄要求的,家长要拒绝购买。

  4.交通法规要遵循。学校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德育量化评价,作为评先推优的必达条件。教师、家长发现学生购买、骑乘改装电动自行车、“鬼火”摩托车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

  5.教师家长要引领。全体教师、家长要以身作则,有序接送学生上下学,不乱停乱放、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安全文明出行。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孩子的安全是你我共同的牵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文明出行,从自己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道路通行习惯,共同营建和谐有序、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惠州市文明办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日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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