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说“不”丨水光虽好,亲水嬉戏要不得

  春光明媚,水波荡漾。在市区各大公园,美丽风景惹人醉,然而一些市民近水捕鱼钓鱼、亲水嬉戏等不文明行为却大煞风景。

  记者日前来到市区江北鹅潭公园看到,不少市民在此休闲锻炼。沿着湖岸走,随处可见“严禁在湖里捕鱼、钓鱼、游泳、戏水”“水边危险 请勿戏水”等警示牌,但是仍有不少市民不顾潜在危险,要和湖水来个亲密接触。

  在湖岸一处,几位市民相约钓鱼,地上还散落着一些杂物,他们时不时站起身给鱼钩“加料”,然后将鱼竿远远甩出。不远处,一名家长则带着孩子用渔网捞鱼。见有人钓鱼、捞鱼,不时有市民被吸引过去围观。

  在公园儿童沙池区边上,出现了危险一幕:两个孩童光着脚、提着水桶走到湖边,一个小男孩侧身踩进湖里,准备用桶打水。见孩子身边没有家长监护,路过的热心市民立即提醒:“小朋友,小心点呀!”但孩子全然没有意识到危险,依然坚持打水,于是热心市民全程紧盯着,直到孩子回到安全区域。

  《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不在公园景区以及江河湖海禁止钓鱼、游泳的区域垂钓、游泳。在此提醒市民,水光虽好,但一定要记得文明亲水,只可远观,不要亲水捕鱼、钓鱼、戏耍,切勿因为一时贪玩而让自己陷入危险处境。

  惠州日报记者陈春惠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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