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说“不”|占道经营不可取 乱摆乱卖伤市容

  全民齐参与,杜绝乱摆卖。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个片区发现,大多数商贩都能守法经营,整齐有序摆放商品。然而,仍有个别商贩占道经营,对市容环境造成影响。

  4月17日17时50分左右,在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三路与陈塘路交叉口的河边,记者看到4个摊档摆放在人行道上,主要销售饮料、寿司、麻辣烫等。当时正值放学时段,不时有附近学校的学生过来购买。

4月17日17时38分,在惠城区桥东市场,停放电动车的格子上被摆上了青菜售卖。

  接着,记者来到惠城区桥西街道惠沙堤一路看到,沿路有摊贩在销售食品、玩具等,不时有在附近公园散步的市民过来购买。

  随后,记者在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斑樟湖一横街看到,几名商贩把蔬菜水果等摆在机动车道上。当时正值上下班高峰,陆续有汽车、电动车避让通过。

4月17日18时06分,在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一横街,商贩把蔬菜水果等商品摆在机动车道上。

  《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维护经营文明方面,不占道经营,不乱摆乱卖,不恶意竞争,不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不使用高音喇叭或者以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和推广宣传;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整洁。

  杜绝占道经营人人有责,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守护共同的家园。

  惠州日报记者周智聪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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