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仲恺出台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创新支持方式、提升政策实效,不断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仲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日前,该区制订了《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科创政策》)。

  

德赛西威员工在自动化生产车间作业。 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力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达到5个以上

  《科创政策》包括“政策目标、机制和范围;推动创新主体培育,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搭建创新平台体系,提升企业发展潜力;完善创新要素体系,激活企业发展活力”等四大部分的十一项具体条款。

  在建设目标方,提出至2025年底,力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5个以上,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6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达到1585家以上,科技孵化载体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当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推动R&D占GDP比重达到6.8%以上,争取在全国高新区排名进入前30名,争创国家一流高新区。

  在支持范围方面,《科创政策》奖励和扶持的对象为“注册、备案、交税、纳统”均在仲恺高新区的企业及机构,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须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才可享受当年各类惠企政策。企业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推动创新主体培育,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提升方面,《科创政策》提出,对区级高企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首次认定高企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以科技项目形式,对高成长性高企进行“独角兽”“瞪羚培育”企业的评价认定,并给予扶持;对研发费用年增长率50%以上的高企,按研发费用增长额的5%给予最高10万元研发费后补助。

  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科创政策》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最高1500元/件的资助,获得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最高5000元/件的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科创政策》提出,支持区内高企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场化购买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的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服务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技术合同执行完毕后,对购买服务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单个企业当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搭建创新平台体系,

  提升企业发展潜力

  为加快集聚创新资源,《科创政策》提出,对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该区机构在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中,获得A等级补助10万元、B等级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同一年度获得同类型资质的多项认定,以同类型资质单项最高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对于引入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载体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可采取“一事一议”等措施给予专门支持。

  为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科创政策》提出,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孵化链条。对新获得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的载体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的载体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获多项奖励的,以单项最高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完善创新要素体系,

  激活企业发展活力

  记者了解到,为完善创新要素体系,激活企业发展活力,《科创政策》提出,以人才引育驱动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服务资源集聚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其中,为新引进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500元,申领年限为2年;同步配套住房补贴,落户惠州的博士后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组建“人才管家”服务团队,创新“管家”全程协办、一站代办、上门帮办等服务形式,为不同类型人才提供4大类共21项具体服务。

  另外,为加强高企辅导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科创政策》提出,对年辅导8-14家、15-24家、25家及以上首次申报高企且通过市推荐至省的机构,分别给予0.9万元/家、1.5万元/家、2.1万元/家的奖励。

  据悉,本政策适用于2022年1月1日后获得相应奖补资质的企业,试行2年。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杨敬贺 魏怡兰 通讯员惠仲宣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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