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梳理五年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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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梳理五年改革经验,形成“一个中心三个抓手五项机制”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模式

  日前,博罗县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016.5-2021.5)》,对2016年5月~2021年5月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梳理。据悉,2016年5月,惠州市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博罗县法院被确定为惠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该院形成了“一个中心、三个抓手、五项机制”的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模式,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功能作用得到发挥,为惠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司法保障。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5年来,博罗县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201件(含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947件),办结5857件。

  

博罗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现场。

  强保障

  补强审判队伍,提升业务能力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原属惠城区法院(含仲恺法庭)、惠阳区法院、惠东县法院、龙门县法院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统一由博罗县法院管辖。

  这意味着,改革后,行政案件由本地审改成异地审。虽然增强了司法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但也给集中管辖的法院带来了审判压力。面对行政案件的增加,办案力量和办案质量该如何保障?“强化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这是博罗县法院给出的答案。

  行政审判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加强与各县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借调审判力量支援办案,不断培养行政审判新生力量,充实行政审判队伍。行政审判庭从集中管辖改革前的5人增加到今年5月的20人。同时,加强对审判团队的专业化培训,提升行政法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常态化召开行政审判法官联席会议,对审判实务中出现的普遍性、疑难性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作用。加强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兄弟法院的沟通联系,针对常见的案件类型、执法问题确定裁判标准,推广类案检索和案例比对等办案方法,着力推进裁判尺度的统一,提升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惠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五周年座谈会在博罗召开。

  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

  行政案件由本地审改成异地审,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当事人立案、应诉的空间距离,如何减少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

  对此,博罗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渠道、多途径创新开展便民利民工作。比如通过“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路”,从而减少诉讼成本。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便民模式,当事人可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自行通过网上自助立案和跨域立案,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同时,合理科学安排庭审时间,考虑到路途较远等因素,将行政案件庭审时间较民事、刑事案件推迟半小时,安排在上午9时30分及下午3时后,方便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

  另外,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对原告诉求不合理的,耐心做好辨法析理工作,告知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避免程序空转;对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的案件,依法协调化解,促成原告主动撤诉,5年来撤诉率逾20%。

博罗县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新机制

  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法院系统完善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法院系统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行政案件集中审判改革后,如何提升审判的工作质效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除了加强办案力量保障外,博罗县法院还积极探索,创新各类机制促进案件的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快速审理简单行政案件,博罗县法院创新举措,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指引(试行)》,并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工作指引,对简单行政案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案”含全部简易程序和部分普通程序的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审”“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审理模式。适用简易程序快审案件45日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

  据了解,繁简分流,确立“减不必要程序,不减当事人权利、不减审查力度、不减案件质量”的审理基本原则,以审判程序关键点为切入口,在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构建立案、送达、审理、裁判全流程快审快结机制,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简化答辩、开庭环节。探索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促进行政案件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强化府院联动机制

  行政审判是依法行政的“助推器”,是反映行政执法水平的“晴雨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言书”。通过对博罗法院白皮书的梳理,记者发现,府院联动推动了执政为民与司法为民水平“双提升”。

  据介绍,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博罗县法院不断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注重协调和平衡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

  为更好地促进府院联动,该院出台《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意见》,搭建行政审判和行政机关执法衔接平台,通过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执法座谈会,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组织各方当事人及其他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协商,促使存在特殊情况的诉讼案件得以依法稳妥处理;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容易形成行政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题探讨,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推行裁执分离机制

  作为集中管辖法院,涉6个县区裁执分离的案件,地域范围广,案件存量大,在裁执分离工作的推动过程中,存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实施的行政机关协调不顺畅,准执后的监督执行跟踪不到位等问题。

  如何让这些问题得到更好解决?以“两违”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该院明晰裁执分离的适用范围,细化审查、协调、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稳步推进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制度。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协调各县区法院整合出台其辖区内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和实施主体之间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各县区法院对办理裁执分离案件的协助机制,协助事项包括了转递材料、调取证据、协调和解、巡回审判、宣判送达、后勤保障等方面。对裁定准予执行的案件,要求实施主体按要求反馈执行结果,强化跟踪督促,确保裁执分离的工作效果。

  搭建多元庭审机制,激活司法建议机制

  搭建多元庭审机制。制定出台《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规程》,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选取典型案件到各县区巡回开庭,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同时,扩大行政审判对依法行政指导作用。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发挥以案施教、法治宣传的社会功能,积极沟通在管辖片区法院设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展案件调解、协调工作,把巡回审判点打造成解决行政争议、方便群众诉讼、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有力平台。疫情发生以来,为减少因疫情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并运用线上庭审、线上调解等方式,形成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审判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实现办案快速化、高效化,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与此同时,激活司法建议机制。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指引,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司法裁判对行政执法的引导规范作用,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视情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增强“判决一案,影响一片”的实效。5年来,共发出司法建议40份,行政机关反馈率达100%。搭建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衔接平台,继续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朱丽婷 通讯员黄淑瑜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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