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2月5日起,惠城中心区车辆限行措施有调整

  11月15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惠城中心区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进行解读。12月5日起,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惠城中心区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限行区域内禁止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及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2013年4月3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惠城中心区道路交通限行通告》,对惠州市区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交通进行限制通行。限行车辆包括所有核载1.75吨以上的货车、营运客车(本市公共汽车、有指定线路牌的长短途客车、旅游包车、员工接送专用车、工程抢险车等除外)、摩托车(2003年8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惠城区三环路以内户籍居民的摩托车除外,以行驶证登记的时间、地址为准)。限行车辆可从三环路过境,但不得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

  受限制货车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的,应持车辆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关规定办理通行手续。其中,需进入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3日(含)以内的,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或江南、江北、江东交警大队以及其属下中队申请临时通行证;需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3日以上的,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通行证。

  为加强市中心区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于12月5日起对惠城中心区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其中,限行范围惠城区与仲恺区分界线、惠新大道、三环西路、三环北路、三环东路、三环南路、金榜路、金凯大道合围以内区域限行车辆包括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及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江南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桥限高4米,并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以上区域、桥梁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也就是说,本次调整放宽了对车长不超过6米及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要求,此类车辆不用再像以往申请通行证,即可进入限行区域道路。另外,受限制货运、危运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市中心区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仍需持相关材料,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入城备案,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其他限行管理事宜按原有相关限行通告执行。

  文图:惠报全媒体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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