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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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2022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陈瑞凤)12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吉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伟宁、于加良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敏、陈力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国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海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委、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普法工作全过程;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准确把握普法工作重点,加大市一级地方性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要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把普法融入到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文件报备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整改质量;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成效化。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构架和建设市区现代化交通体系议案结案的报告》,决定批准该议案结案。会议要求,议案结案后,市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强交通管理服务,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会议审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会期3天。会议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惠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票决2022年惠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其他。

  会议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陈海波回应表示,市政府将坚持统筹谋划,科学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审计整改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健全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进审计整改落实;持续抓好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严肃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的现代化水平。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