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惠州两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惠州日报讯 (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庄碧芬)12月28日,全国妇联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广东省共有35个单位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36人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赖素霞、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王曦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赖素霞

  赖素霞是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曾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市法院系统“六带头”党员,多次被评为惠城区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优秀个人”,2018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王曦

  王曦是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曾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1次,获“惠州十佳公诉人”“惠阳区打假先进个人”等荣誉,2020年带领未检办案团队荣获惠州市巾帼文明岗,先后在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中获奖十余次,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库。

  据悉,全国妇联每2年表彰一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旨在推动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主要来自基层各条战线和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应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砥砺奋进、迎难而上,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