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小区前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收楼2小时被停水…

  近日,大亚湾邓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他通过司法拍卖买下来的房子,刚去收楼才2个小时,就遭物业停水,要求他缴交前业主欠下的水费和物业管理费共13万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来看记者报道。

  邓先生在深圳上班,今年一月份,他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100多万元的价格竞拍下位于大亚湾西区龙海一路38号聚龙华府小区一套129平方米住房。

  邓先生

  上午拿了钥匙开了门,两个小时左右物业公司就把水停了,物业公司就派员工过来,让我把物业管理费水费滞纳金(结清),总共136522.4元,必须交完这个钱才能让我们用水。

  邓先生介绍,前业主欠的13万多元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在司法拍卖平台有提示,他也清楚,但他质疑物业公司把收费时间提前一年了。

  邓先生

  拍卖上面有,我看到了,但是他明显就不对,人家的产权证是2013年12月,物业公司又说是2013年1月开始收物业费,他们这个(时间)又对不上。

  邓先生还质疑说,前业主一直到他收楼前还住在这里,但物业公司为何不去追讨,也不停水处理。而自己刚收楼,就停水逼交费用,这明显是欺负他。为此,他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费用。

  邓先生

  前业主一直住在这里一直住到2022年的6月13号,然后物业公司从来没找他要过钱,也没有停他的水,水费的欠费也没有让他交,这个很不合理,为什么我们来第一天,我们还没有住过,就可以停我们的水让我们来交。

  就邓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找到负责管理聚龙华府小区的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聚龙华府小区有10套住房被法院拍卖,邓先生拍下的这套住房,前业主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文先生,在小区拥有多套住房和商铺,也掌握物业用房的钥匙。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通过竞标进来管理聚龙华府小区,不是开发商下属公司。从进驻开始就要求文先生缴交物业管理费和水费,而文先生一直不理不睬,虽然做过停水处理,但因为文先生掌握有物业用房的所有钥匙,可以自己把水管总关打开。这么多年来,港华物业公司通过律师已经向文先生发出十几份催缴函。港华物业公司也向法院的工作人员做了说明。

  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温女士

  法院他拍卖之前,他都有告知你要承担这些风险,而且他法拍房的人会过来了解,我们了解之后他们也会来物业问,有些业主法拍之前他会来物业了解,说现在有哪些费用,我们也会告知他。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邓先生不愿意缴交这个欠费,也可以等物业公司起诉前业主文先生并判下来捋顺之后,再搬进来。缴费系统显示:邓先生这套住房截止到六月底,欠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共2万4千多元,滞纳金11万多元。

  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温女士

  一般是法拍房这一方面,我们公司基本上说也没有收很多,但是有一些我们不是发过(律师)函的吗,我们也有起诉过这一家的,我们有一个律师费,一般都是那些法拍房缴了几千块钱,我们发了多少封律师函,我们再跟业主核算,但是这个违约金是我们系统产生的,他是肯定会有的,基本上业主都是连这个尾数都没缴到。

  物业工作人员解释,前业主欠缴的2万4千多元物业管理费和水费是一定要交的,但11万多元的滞纳金可以协商处理,估计也就收取几千元左右。对于物业公司2013年1月份开始收费,而房屋产权证在2013年12月才取得,工作人员解释,这里并不存在矛盾,商品房业主都是先收楼以后,才办理产权证的,一般都是三年左右才能拿到房屋办理产权证。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 老业主欠费,物业公司对新业主停水是违规行为。新业主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主任 贺鸿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是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的,也就是说,如果物业服务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管理费是违法行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不应该采取违法的行为来损害业主的合法利益。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