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今年来拆除住宅小区违建面积逾1万平方米

  8月17日10~12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做客FM100惠州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就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物业

  物业管理招投标流程实现在线监督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业发展,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市住建局副局长谢伟艺介绍,目前全市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共1292家,物业管理区域2133个,面积约2.74亿平方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453个,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6亿元。

  近年来该局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管统筹工作,陆续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相关制度。一方面建立业主大会会议电子投票表决制度,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业主自治和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03个物业管理区域申请使用电子表决平台。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去年9月开始,惠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采用电子交易平台选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招投标流程实现在线监督,全程留痕,确保招标过程公平有序,推动物业行业加快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竞争机制。

  同时,该局还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使用规范,保障业主权益和维修资金正常使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给物业服务各方主体在确定收费标准时作为参考,减少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矛盾纠纷。

  社区

  推动物业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

  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时有发生。街道、社区、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没有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是一个重要原因。

  “有效防范和化解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首先要建立政府监管、市场主导、行业自律、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新格局,补齐物业服务的民生短板。”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思南介绍,今年,民政部门把落脚点放在建设社区议事协商平台、组织实施协商和畅通基层民主渠道上,通过街道指导,社区党组织牵头,物业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幸福圆桌会”“阳光议事厅”等主题活动,协调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业主和物管公司等多方参与,共同商议社区物业重要事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物业管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其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议事协商机制,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共同参与居住小区治理,从而化解矛盾,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叶思南介绍,根据相关文件,我市力争今年9月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273个社区中,已有169个社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完成率62%。

  监督

  今年来拆除小区违建逾1万平方米

  除了行业管理,加强小区治理还需要监督执法。

  “高空抛物涉及民事及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陈海涛介绍,从小区物业角度看,预防和治理高空抛物,主要以安装高清摄像头监控系统为主。值得注意的是,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涉及到业主隐私,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同意授权进行安装。

  小区违建行为指在住宅小区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主要集中在别墅违建、商品楼(高层住宅)违建、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违建等方面。

  “一般通过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巡查、物业服务企业报告、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违建行为。”陈海涛表示,一旦发现小区违建,执法人员将立即责令当事人停工,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最终申请属地政府强制拆除。

  陈海涛介绍,今年3月,该局制定2022年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执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法搭建构筑物、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等11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物业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物业管理领域风险。

  截至目前,共排查摸底住宅小区1425个、业主委员会276个,开展宣传活动229次,出动执法人员2850人次,发现违法行为198宗,下发整改通知书174份,立案查处85宗,行政警告10宗,拆除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面积10182平方米,限制房屋交易73宗,罚款26000元。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罗杰

编辑:任己章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