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守护“绿色瑰宝”让历史文脉“枝繁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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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践入选全省人大十大环保监督特别推介案例

  守护“绿色瑰宝”让历史文脉“枝繁叶茂” 

  古树名木,不仅是一座城市生态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城市历史的“见证者”,就像一件件“绿色古董”,赓续城市文脉。

  惠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树名木家族“人丁兴旺”。最新普查数据显示,全市现有古树名木10881株(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共有古树保护群144个、绿美古树乡村6个、古树公园32个。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立法和监督,推动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认可。2022年全省人大十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推选结果日前出炉,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践在报送的49个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全省人大十大环保监督特别推介案例。

位于龙门县龙华镇四围村广田村民小组的古树公园。(资料图片) 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监督举措

  立法引领,给古树名木佩戴“护身符”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制度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宣传引导发动等关键重点,在加强地方立法、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助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惠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将生态保护、国土绿化、古树名木保护作为硬性指标,写入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罗浮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6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要求落实“编制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加强植树造林、保护乡土树种、将古树名木纳入保护名录、将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禁止性损害行为等内容,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法律遵循。

  在地方法规条款的加持下,各级政府切实加大古树名木保护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今,各级财政投入资金约800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古树名木信息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的完善和维护、编印图册、宣传、抢救复壮等工作。今年计划筹集57万元在全市筛选30棵濒危衰弱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性复壮。

  法律巡视,守好古树名木保护“安全门”

  在高质量推出有关古树名木保护法规条款之余,市人大常委会坚决用好“法律巡视”这把“利刃”,阶段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从检查内容、检查点位的选择,到常委会的审议,都注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聚焦古树名木保护措施的落实。

  记者了解到,2013年至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政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力度。市政府及时出台《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行第3次修订),印发城市绿化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试行)、城市园林绿化专家论证工作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及重点保护绿化树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五次古树名木普查的通知》,发布城市树木修剪指南,正在编制《惠州市绿地系统保护规划》。2021年以来,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城市绿化案件30宗,处罚款34.21万元。

  联动聚力,撑起古树名木“保护伞”

  “为推动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合力,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各县(区)人大,发动各级人大代表、机关干部,联合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上下协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有关负责人说,2021年至2022年,惠城、惠阳、博罗、龙门及相关镇(街)人大,组织市、县(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先后多次深入镇(街)、社区、村庄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就古树保护制度、保护资金及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人大代表积极主动作为。畅通人大代表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业小组、选区代表联组等作用,为古树名木保护积极建言献策。2012年督办“关于完善我市森林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议案(转建议)”重点建议,通过办理把省核拨资金的缺额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成为全省第一个落实省级自然保护区经费的地级市。2022年督办“关于开展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地方立法的议案(转建议)”,将其纳入地方立法库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立法调研。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发动机关干部,广泛参与保护。2013年在挂钩帮扶龙门县西溪村的工作中探索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古树名木制度,设立西溪村古树保护专项基金,动员140多名结对帮扶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认领65棵百年古树,并认捐保护金。同时发动机关各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各级自然保护区、古树公园、古树乡村开展走进大自然、关爱古树、保护生态等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凝聚保护共识。联合《惠州日报》、今日惠州网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或刊登惠州保护古树名木的典型案例、经典做法、综述稿和评论员文章,全方位展现惠州保护绿色“活化石”的丰富成果,展现古树名木与惠州市民的“乡愁情结”。

  监督成效

  在全省率先给古树名木建档“落户”

  “经过持续监督,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4次普查建档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第5次普查),成为全省第一个建立古树名木信息化管理系统、第一个完成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地级市。同时,率先将后备资源、重点绿化树木纳入挂牌保护。对建成区树龄50年以上、直径30厘米以上和有保护意义的树木全部实行挂牌保护,应查尽查,应挂尽挂,并在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增加重点保护绿化树木模块,实现全市古树资源一张图。

  此外,惠州还率先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体系。2013年制定颁发《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城市各项规划建设中最大限度避让,建立古树后备资源等规定,成为全省第一个出台古树名木管理规范的地级市。秉持让路于绿色的城市建设理念。把建设古树群控制地带、大树古树迁移管理的行政审批提级等工作,纳入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乡村振兴、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内容和必审要件。2011年为配合莞惠城轨施工,7棵百年榕树“两度迁移”(先迁移,后移植回原址);2020年鹅岭立交改造在工程方案设计之初就确定为古树“让路”;2020年底建成通车的紫惠高速先后召开三次听证会、多花30万元为两棵古树绕道。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谢志雄

  延伸阅读

  全省首单古树名木 救护保险落地惠州

  投保对象为我市仅有的两棵千年古树,每棵保额为10万元

  2021年11月20日,全省首单商业性古树名木救护保险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成功出单。

  “保护古树名木,既尊重历史、保护生态,更功在千秋。此次投保,是广东省首次由保险机构为古树名木投保救护险。”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总经理赖向东告诉记者,在上级公司和惠州市林业部门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之后,为全市两棵千年古树量身定制了保险方案,每棵保险金额为10万元,作为千年古树的施救保护资金。

  据了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此次承保的是惠州市目前发现的仅有的两棵千年古树,其中一棵估测树龄达1270年,是位于博罗县罗浮山华首寺的人面子树;另一棵是位于龙门县麻榨镇中心村的榕树,树龄约1014年。广东省林业局统计数据显示,惠州市经认定公布的古树名木共10879株,数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一,是惠州一张闪亮的绿色生态名片。

  根据保险合同,因保险责任造成古树名木的倾倒、倾斜、枯萎、蛀干以及主干分枝折损,或蛀枝造成单株标的受损20%或以上的事故,发生的必要而合理的施救费用,均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这次全省首单商业性古树名木救护保险在惠州成功落地,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创新尝试,将为全省林业保险创新发展做出有益探索。”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创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加强农业保险与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融合工作要求的体现,将有益于进一步拓宽广东森林保险保障范围,助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促进森林保险高质量发展。(刘炜炜)

  惠州日报社选送的《全省首单古树名木救护保险落地惠州》(见《惠州日报》2021年11月26日1版)获2021年度广东新闻奖文字消息三等奖。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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