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惠州市职工医保费用报销政策有变!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理顺职工医保相关待遇保障政策,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惠州市医保局牵头印发了《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的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调整后有什么变化?

  缴费标准是多少?

  ……

  惠城区医疗保障局为大家带来一图读懂

  一起来看看吧~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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