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金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极为不易、极富挑战,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沉着应对各种超预期、不确定的复杂严峻形势,狠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全力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夯实了乘势而上、加快突破的坚实基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集中精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