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检察机关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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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宇作工作报告,总结过去5年我市检察工作,提出未来5年工作目标计划。过去5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为“双区”建设和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办理各类案件8218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8878件、审查起诉案件39805件,与五年前相比分别下降4.78%、上升38.79%。全市两级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杨宇介绍,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检察工作,推行党建工作“1+10”能力体系,将党建工作全面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探索创建“双线双联”“检民e家”党建品牌,推进党建+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全市检察机关31个集体、16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两级检察机关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化平等保护理念,设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处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387件,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66件。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护航金融安全,批捕经济犯罪案件1051件1892人,起诉1067件1898人。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人员闻令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联防联控。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8件,批捕77件92人,起诉84件95人。办理的李某某口罩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起诉数名涉黑恶犯罪“保护伞”,对交通运输、金融放贷、自然环保等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09件,联手整治“村霸”“族霸”,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

  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批捕1329人,起诉1361人。牵头与深圳、东莞、河源等地检察院建立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合力保护东江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教育等部门,开展食药安全、问题窨井盖等专项整治,办理上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6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7人。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7个,开展救助25件次,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2396人、不起诉4716人,与五年前相比分别上升15.49%、125.64%。加强同步监督,推动关口前移,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85件、撤案487件,纠正漏捕802人、漏诉382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3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77件。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5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发出检察建议564件。同时,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60件,办案数量和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杨宇表示,未来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紧紧围绕我市“奋力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根本遵循,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履职尽责,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以更大力度夯实发展根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惠州日报记者付巨晗 特约通讯员任丽媛

编辑:小丽